原标题:泸州一酒厂擅自变卖查封品遭重罚
1月12日,泸州市食药监局稽查人员到泸县德胜镇德胜村,对这里的一家配制酒厂进行了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厂生产的某批次共116瓶泡酒存在问题。
针对该违法行为,稽查人员当即对这些产品依法进行了查封。然而,事隔一周后,当稽查人员再次来到该酒厂复查时,却发现封条被私自拆封了。调查后发现,被查封的部份泡酒已被酒厂老板销售到了云南威信以及川内巴中等地。
泸州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袁正告诉记者,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他们马上要求当事人对产品进行召回,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第60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的拆封行为,变卖违法产品的行为,进行了治安拘留5日,及相应罚款处罚。
事后,酒厂老板很是后悔,直言是吃了不懂法的苦头。据了解,销售出去的查封泡酒已经被全部召回。
袁正告诉记者,这种拆封变卖违法产品的行为,是泸州市食药监局系统2013年机构合并改革以后,发生的第一起违法行为,所以要进行严历的查处。
据了解,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的要求非常严格,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来监管生产企业。市食药监局表示,对食品添加剂的检查内容有两项,一是非法添加行为,二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这也是现阶段监管查处的重点内容。
另外,不按规定在包装标识上标注食品添加剂,还易误导消费者。(记者:黄江)
中国法制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