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王志斌)针对2016年9月20日,有媒体以题为《新世纪百货将被注销!谁杀死了传统百货业?》的报道,报道称:“山城市民熟知的‘新世纪百货’这块品牌将退出重庆市场”,“从今以后重庆市场将不再有‘新世纪百货’,所有‘新世纪百货’都将改名为‘重庆百货’。”对此,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新闻媒体对“新世纪百货”品牌不实报道的澄清公告》,称其为不实报道,公告全文如下:
2010 年12 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后,形成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三级法人架构。其中,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是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主体。
为了利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减少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压缩管理层级,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召开董事会,决定吸收合并二级子公司新世纪百货。本次吸收合并后,新世纪百货经营主体和品牌维持不变,因此不存在“新世纪百货”都将改名为“重庆百货”。新世纪百货始终坚持诚信经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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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