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子自称女娲转世 诈骗七旬老翁获刑11年
日前,泰山区法院审结一起利用封建迷信通过网络实施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依法退赔被害人损失82万余元。
被告人杨某某,男,2000年3月出生,云南省曲靖人,初中文化,无业。2018年上半年,杨某某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70多岁的泰安人张老翁(化名)。聊天中,张老翁透漏自己是信佛的,杨某某遂称自己也信佛,取得张老翁信任。杨某某抓住张老翁求神拜佛、祈求保佑的心理,自称是女娲娘娘转世到人间的肉身,现在生病了需要用钱治疗,张老翁遂向其微信转账300元。之后,杨某某以“女娲娘娘”、“佛祖”等神仙在人间的肉身生病需要治疗费为借口,多次让张老翁提供资助以积功德,每次骗取张老翁钱财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自2019年2月至2021年3月间,杨某某共骗取张老翁82万余元。骗取的钱财,杨某某用来给游戏充值、在直播间刷礼物、日常吃喝玩乐等,很快挥霍一空。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鉴于其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
近年来,网络诈骗犯罪日趋增多,犯罪手段五花八门,利用封建迷信实施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老年人辨识能力弱,极易成为诈骗对象。希望大家绷紧防范诈骗安全弦,对家中老人做好提醒警示,擦亮眼睛,以防落入不法分子设计的圈套,造成财产损失。
中国法治传媒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