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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学法用法|向校园欺凌说“不”!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学生实施欺凌、暴力行为,从情节严重程度、涉嫌违法犯罪程度不同,可能面临以下后果:短期内停课隔离在家反思;按照校规校纪对欺凌者进行处分;向受害者道歉和赔偿;经学校申请,教育部门和专门教育委员会审批,被转入专门教育学校就读;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被移送少管所收教;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与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知识

  应对校园欺凌,除了引导外,我们也需要法律的保护,让悲剧不再发生。部分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如下: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0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最高检、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具体包含的情形人如下↓↓),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1. 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2. 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3. 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4. 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5. 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6. 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7. 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8. 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9. 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对于校园欺凌

我们还要更多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无论是孩子还是家长

都应该理性地去应对

用法律武器保护孩子的自身权益

  (作者:于童 作者单位: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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