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 2013年以来,靖宇县人民法院充分认识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在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多措并举,取得较好成绩,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3年,全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857件,结案率为96.0%,调撤率为68.7%,上诉率为同比下降13.7个百分点,较好完成了年初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着力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在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上下功夫,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注重保护妇女、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赔偿、食品安全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注重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众的利益。加强便民诉讼工作,着力完善制度机制。该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便民工作,发扬“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优良司法传统,把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
切实发挥调解优势,着力延伸法律与社会双效果。该院坚持“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民事调解工作新机制。对于涉农案件的调解,承办法官与村委会、司法所形成合力,一起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辨法析理,阐明利害关系,让双方换位思考多为对方着想,通过入情合法的调解缓解双方的矛盾,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通过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举措,使民事审判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作者:靖宇县人民法院唐 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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