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王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院安全形势调查研究的通知》要求及濮阳中院执行局对安全形势调查研究的安排部署,范县法院执行局自6月8日至6月12日针对2013年以来辖区内执行工作方面发生的扰乱工作秩序、暴力抗拒执行、危及法院执行干警人身安全的案件、事故及突发事件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该院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两个主体分类对执行安全形势进行了调研,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分类汇总。
执行安全形势严峻一方面来自申请人风险意识淡薄和部分申请执行人期望过高。无法理解一个案件能否得到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主要决定于自身是否及时有效的举证和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反而认为执行工作就是法院的事,法院受理案件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就必须也必然能够实现,案件只要到了法院就只等着拿钱,一旦案件的执行进展不符合其期望就到办公场所吵闹、扰乱了正常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执行方面现行有效的法律条文比较少而且不够系统,不够完善。赋予法院执行的措施少,手段软弱,无法对付形形色色的恶意赖债、逃债行为。同时,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惩处力度小,震慑力不足,对暴力抗法的人员处罚不力,姑息迁就,助长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该院还从多个方面对执行安全形势严峻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讯息来源:范县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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