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周志刚 王桂蓉)近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收到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送来的一面锦旗,上书“公平执法,办案高效”八个大字,由衷感谢铁路法院尽心尽责为该公司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
为当事人送锦旗表示感谢。
2012年6月30日,原告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矿山铜、铅、锌矿精粉专供合同协议书》,约定由某矿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前供给原告铜、铅、锌矿精粉总量不低于3000金属吨或500万元/月的矿产品。期间,双方又签订了《2013年度矿产品采供补充协议》并约定了违约金。但在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某矿业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供货义务,且拒不返还预付款,拒绝赔偿损失,给原告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成铁中院民庭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法院不懈地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特别是铁路法院移交地方管理后,该中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从维护四川经济发展大局和西南铁路建设出发,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尽可能地多使用调解、协商、和解等方式来处理案件,尽可能地把握一切有利于调解的机会和积极因素,尽可能多地做一些辩法析理工作,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及时化解纠纷和矛盾,确保四川经济发展和铁路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据统计,近年来,该中院充分依托大调解工作机制,坚持调解与协调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审理各类纠纷案件240多件,其中用调解方式结案的占77.3%,无一涉法上访,无一进入再审程序,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上级和当事人普遍赞誉。 (讯息来源: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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