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吕蕾)新源县人民法院针对近年来民商事案件诱发原因多、数量大幅度上升、当事人间矛盾纠缠性大、上诉上访频繁等特点,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民商事诉讼调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规范民商事诉讼调解活动。
该院组织法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组织形式、调解程序、调解书及调解笔录的制作等方面都作出详尽的规定,完善和规范诉讼调解活动。
强化民商事诉讼调解工作考核。
将调解率、调解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和调解适用程序正确率作为考核民商事审判人员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全院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并结合群众路线、访汇聚活动的开展,将民商事诉讼调解作为便民利民的一项具体措施,通过公正高效调解根除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注重调解工作总结及相互交流。
该每月召开案件分析及研判会议,交流调解经验,不断增强民商事法官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能力。截止目前,该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746件,结案2518件,结案率91.7%;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1298件,撤诉结案515件,调撤率72%。有效缓解了执行压力,减少了案件的上诉上访数量。(讯息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新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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