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李光华)9月22日上午,镇康县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央政法委2014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并结合镇康县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取得的突出成绩,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面临的挑战和肩负的责任,明确提出了下步政法工作的目标方向、主要任务和具体抓手,是指导新时期政法工作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全体干警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批示精神落实到责任上、使命上、工作上,更加扎实地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各项工作。
二是要注重结合,把握精神实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央政法委2014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打算的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坚定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要狠抓贯彻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要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维护法院良好形象。 (讯息来源:云南省镇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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