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杨玉梅)近年来,为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每一位公务员的价值追求和实际行动,自治区公务员局等相关单位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对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取得了人民满意的业绩的公务员,进行表彰。
这次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严格按照程序,以让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表彰一批党员干部看得见、学得到、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先进典型。阿瓦提法院的一名女法官阿那古丽通过层层推选最终获得新疆第三届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荣誉称号,此次自治区公务员局等相关单位对31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进行了表彰,她也是该县唯一一名获此项荣誉的公务员。阿那古丽是该院拜什艾日克法庭庭长,她曾获得“十佳女法官”、“全国办案标兵”、“先进工作者”、“政法部门先进个人”、“基层法庭优秀干警”、“优秀法官”、“地区劳动模范”、“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她坚持20年在乡村为农民群众办案;她面对威胁毫不退缩,坚决做到维护法律的尊严;她面对人情、礼金毫不动摇,坚决做到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她办理的1000多件案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案当事人缠诉、上访。她的这种不倦探索、清正廉洁、严格执法的工作作风、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她认为要为人民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只有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站在其立场上,设身处地为其着想,才能更好地理解人民群众,才能体其所难、知其所急、解其所需,在具体工作上就是要兢兢业业,在工作态度上热情谦恭。她说“基层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可以说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关系人民群众的事情稍有处置不当就会产生恶劣影响,甚至引发群体事件。因此,要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群众谋利”的工作目标必须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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