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赵松)“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灾区群众”,不是华丽的辞藻,也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脚踏实地的工作。
“8.03”地震发生后,为了减轻灾区人民的诉讼成本,方便灾区当事人参与诉讼,2014年9月28日,老店法庭决定前往“8.03”地震后巧家县受灾最重的包谷垴乡,就王某诉周某健康权纠纷一案进行巡回审理。
早上8点30分,吃过早餐,工作人员一行三人,驱车前往当事人所在地包谷垴乡红箐村王家坪社。到达当事人住处后,通过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案情后得知,原、被告双方系邻居,还是亲堂姐妹,事发当天,原告王某因核桃被盗一事与被告周某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抓扯,抓扯后双方都不同程度受伤。现原告起诉请求被告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493.00元。
该案通过法庭干警及人民陪审员从情、理、法三方面的耐心讲解,指出原被告双方在本纠纷中都存有过错。在本案中,原告方发现自己核桃被盗后,本应及时报警,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应无故猜忌,四处谩骂,更不应该与被告抓扯,发生肢体冲突;被告方在得之原告核桃被盗后,作为原告邻居、亲戚,在原告对其产生怀疑时,应该向原告解释清楚,及时解除双方误会,不应同原告抓扯,发生肢体冲突,使得矛盾进一步激化。原被告双方作为邻居,在大灾面前,更应该摒弃前嫌,齐心协力,相互帮助,共建美好家园。
本案经法庭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均认识到自己在本次纠纷中的过错,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周某一次性补偿原告医疗费200.00元(已当场履行),原告王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该案是“8.03”地震发生后老店法庭工作人员再次深入灾区审结的又一起民事案件,该案巡回调解审结,不仅让互不相让,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及时解决了纷争,使得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真正案结事了;还再次零距离的深入灾区,解决纠纷,为民普法。
据悉,“8.03”地震发生后,该院深入重灾区巡回办案20余起,大多以调解方式结案,切实为灾区群众开展灾后重建消除了邻里芥蒂,维护了灾区和谐。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