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王芳)房屋征收拆迁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行政审判的难点问题。日前,敦化法院行政庭成功协调解决了一件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董某诉被告某市人民政府要求撤销对其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董某称补偿决定中的评估价格过低,装修损失未进行评估、阳台部分未予以补偿,存在严重不合理及显失公平的问题,且征收人员态度不友好,因此提起诉讼。而被告答辩称在征收被征收人房屋前,已经开展了前期的摸底调查和征求意见工作,做出的补偿决定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公平合理。双方矛盾十分激烈。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立即与董某沟通,充分了解案情和其认为可以接受的补偿条件,同时向董某说明征收要开展项目的重要性、征收的必要性和诉讼风险,了解到董某有协调解决的意愿。主审法官与被告征收部门联系,送达开庭传票,要求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作出被诉征收补偿决定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同时说明董某的情况和补偿条件。
看到双方分歧不是特别大、有协调解决的可能性,主审法官之后又多次与双方沟通,讲明利害关系和协调解决的益处,原、被告双方也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了征收补偿协议,原告主动搬迁。近日,原告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本案自立案到结案只用了54天,双方都非常满意,而且大大节约了诉讼资源,从源头上彻底地消除了矛盾隐患。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