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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中院副院长李星伟对镇康县法院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发布时间:2014-11-0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李光华)10月月31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星伟副院长在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杜明等领导的陪同下深入镇康县法院就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审判管理、行政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调研指导。

  李副院长在实地察看镇康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工程完成情况后,听取了党组书记、院长李辉银就法院当前队伍建设、人员编制、信息化建设、行政装备、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李副院长充分肯定了镇康县法院所做的工作和努力,就镇康县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四点希望和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工作力度。要超前谋划,注重干警的教育培训,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多层次、多渠道培训干警,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要注重年轻干警的培养,确保班子和队伍梯次结构保持合理格局;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和监督力度,坚持从严管理干警,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信息化已经成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谋划、因地制宜,加大投入,确保“两个中心”、“三大平台”、 网上办公、数字化法庭等各项工作的如期完成。

  三是要认真抓好基础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基础建设,如期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努力夯实公正司法工作基础。

  四是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工程、信息化等各项经费要积极向政府、财政沟通协调,争取支持。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不得私设“小金库”,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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